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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朋友經歷)不信邪及大言不慚的悲慘代價 [打印本頁]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6-29 03:11 PM     標題: (朋友經歷)不信邪及大言不慚的悲慘代價

本帖最後由 maniac0541 於 2016-6-30 09:04 AM 編輯

繼上次「深山的收容處所」(想看可以點)親身經歷的事件後,剛才看到一位大大分享因果循環的故事,讓我想起曾經聽過的一則事件想分享給大家,而故事的主人翁是A。

=================這是靈異分隔線,你看不到我=================

某軍營一天晚上一群人在飯廳聊天,A是本文作者(不是我,只是我聽到的)、B有陰陽眼而且有在修行、C和D是亂講話的人。

C突然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突然就說:「不知道這個軍營裡有沒有被姦殺的女生?」
D就附和說:「對呀!對呀!」

不知道哪裡冒出來一個女生的聲音叫說:「夠了!」

全部人都嚇了一跳,大家還確認有沒有聽到之際,B就說:「停!你們兩個,別再亂說話了,快道歉!」

由於C和D的牙齒都是鐵做的,仍然繼續大放厥詞。

突然那個女生的聲音更接近、更憤怒的說:「我要你們兩個人不得好死!」
B就說:「你們兩個真的挫屎了,這下人家可真不原諒你們,而且祂正在C前面猛盯著瞧。」
C:「天下哪有什麼鬼神?你證明給我看啊!」
B:「你真確定要看?不會後悔?」
C:「不會!」

於是B就立即開始幫C做開天眼的儀式。當儀式一結束C再度睜開眼時,一位紅衣的厲鬼正在C面前不到5公分的距離以極盡扭曲彎折狠狠地盯著C看,結果C嚇到魂不附體,連滾帶爬衝出餐廳。

這下可好了,D這時已經挫到不能自給了,B說:「就叫你們不要亂說話,這下人家真的要來索你們的命了,今天晚上祂就會把你們兩個帶走。」
D:「怎麼辦?我真的很對不起!求求你幫我們!!」
B:「唉!我會幫你們在蚊帳外各畫一張符,這只是讓她晚上暫時看不到你們!」

到了晚上,女厲鬼真的出現在寢室試著找那兩個控制不了嘴巴的兩個人,而那符咒真的發揮了作用,只見厲鬼認真地逐床找尋,但什麼也沒找到就離開了。

一早,C和D問B要怎麼辦厲鬼才能放過他們?B就說:「我又不是那位女生,我怎麼會知道?這樣,晚上我請她來談判,這是目前唯一的解決方案了。」最終C和D還是妥協了。

到了晚上,一行人A、B、C、D到了昨天的餐廳,眼看時間一分一秒接近指定時刻,C和D平日的放蕩不羈、勇敢全部煙消雲散,尤其是才被開天眼的C更是快守不住自己的屎尿了。

時間一到,整個餐廳突然溫度奏降,B旁邊的一張椅子突然自己被拉出來,然後震動一下,好像有人坐在上面一樣,C的臉更是已經蒼白到比顏料還誇張。於是B先和女厲鬼道歉,說這兩個小朋友不懂另一個世界的規矩,他們現在很懊悔說了不該說的話侮辱到您,並意示C和D道歉。C和D的道歉帶著虧欠、害怕的顫抖音一直重複地道歉。女厲鬼說話了:「這樣還不夠,我需要你們幫我做一件事我才會放過你們!」

詳細女厲鬼事情小弟我已經記不得了,但就是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於是B開始和女厲鬼用大家都聽不懂的語言開始討價還價,於是最後版本拍版定案,一個比較容易達成的任務,外加大肆辦桌加祭拜女厲鬼。

最後當然有B的幫忙,女厲鬼也不再來抓C和D了。可是C卻因為這次事情,整個人不對勁發了瘋,進了精神病院,而D因為精神因素退伍,從此失聯。

=================這是靈異分隔線,你看不到我=================


人類的科技雖然比石器時代先進許多,但仍然有許多事情仍然無法用科學解釋,別說宇宙,我們甚至連人體,尤其是大腦都還沒有完全認識,所以科學其實還有很多「尚未發掘」的部分,鬼神或許就是那「尚未發掘」的領域。

其實小弟個人的想法很簡單,不管讀者是否信鬼神,這不是很重要,但是基本的尊重不能沒有。之前小弟舉過一個例子,人家都說某甲家有壞人千萬不要去,去了會被搶劫還可能被索命,但有人不信去了,結果被全身上下洗劫一空,倉皇逃離,但壞人仍不放過,還跟到家裡再度洗劫一次。


所以小弟的結論只有一個:尊重!


到了任何地方,我們都只是客人,自然要遵守為客之道:就像別人到你家,你也會希望客人遵守家裡的規矩一樣。


作者: 小豬便便    時間: 2016-6-29 03:51 PM

對, 若要人家尊重你, 你首先要尊重別人啊.
作者: 我不是人人人忍    時間: 2016-6-29 04:52 PM

尊重,是一個人在任何地方的首要原則
不管是人是鬼
作者: coldog    時間: 2016-6-29 05:22 PM

這就是禍從口出啊~ 再加鐵齒更糟糕
作者: yjy022499    時間: 2016-6-29 0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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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oo93    時間: 2016-6-29 09:01 PM

孔夫子說的要敬鬼神而遠之
作者: Yukibb    時間: 2016-6-29 09:58 PM

不論人或鬼甚至動物都應受到尊重~~做人應該要有口德
作者: king32349    時間: 2016-6-29 11:05 PM

就是有白目會做這種不長眼的事,簡直就活該
作者: jack071    時間: 2016-6-29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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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12524391    時間: 2016-6-30 12:32 AM

不要鐵齒 就算不相信也不要有不適當的語言或動作
寧可信其有 就算是人也需要互相諄重您說是吧?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6-30 09:01 AM

jack071 發表於 2016-6-29 11:27 PM
所以還是沒放過CD嘛!這樣應該不算談判成功。

也不是完全不成功,至少祂信守約定沒有把C和D帶走,但沒說不讓他們發瘋啊!
作者: hsu8116    時間: 2016-6-30 0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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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ronoo    時間: 2016-6-30 10:29 AM

很多時候,雖然自己本身也算是無神鬼論,鐵齒的一員,但還是始終不會去聊過往人的是非
因為假如我自己是當事人,聽到生人在描述自己的是非,一定會心口不悅,但卻無法對陽間人表述
所以才會有死者為大的觀念,因為亡者不能"再"說話,這是對亡者的"不公"

雖然本身是無神論,但這種事情也是可以用在將心比心上面.
作者: 35001318    時間: 2016-6-30 09:36 PM

現在有理論支持有靈魂那個理論就是最奇特的理論量子力學所以我相信有鬼魂的。只要尊重祂們就不會害我們的。

作者: poisonapple    時間: 2016-6-30 10:21 PM

說故事的方式其實可以再更細膩一點
作者: chen555309    時間: 2016-7-1 12:13 AM

謝謝版主分享
不管是人是鬼都需要尊重阿  別太鐵尺好
作者: arigatoboy    時間: 2016-7-1 05:17 AM

其實我不太能理解的是,CD二人與衪無怨無仇,有可能憑一句話就能拿他們的命嗎?!更何況又不是針對衪,幹嘛對號入座!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7-1 08:45 AM

本帖最後由 maniac0541 於 2016-7-1 08:46 AM 編輯
arigatoboy 發表於 2016-7-1 05:17 AM
其實我不太能理解的是,CD二人與衪無怨無仇,有可能憑一句話就能拿他們的命嗎?!更何況又不是針對衪,幹嘛 ...

arigatoboy大大也說得沒錯,或許可以這樣想,好兄弟也是人化身成的,自然會有人的個性和特質,尤其經歷過他人故意重大創傷而死亡的,通常都帶有一股很深的怨氣,或許是祂對號入座,也可能是那些人輕蔑的話,以致祂想起過去那對痛苦且被羞辱的不堪回憶,而且不受尊重,因而不滿。
不過那位厲鬼女生其實早已多次告知C和D不要再亂講(其實說了兩三次,但是小弟有將故事稍微縮短),試換個角度想:假設自己的親人或好友在家遭到歹徒羞辱,最後凌虐而死,當有一天家門外有幾個小屁孩在嬉鬧說,不知道附近有沒有人被姦殺的耶,相信同樣深為受害者的自己一定會很不爽,如果屢勸小屁孩還不聽,肯定會想去把他們的脖子都凹斷。(我個人會有這樣的感覺)

那主角換做阿飄,小弟相信也是會有類似的反應。

作者: slash168    時間: 2016-7-1 05:46 PM

沒錯!!宇宙萬物都是有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放尊重點準沒錯
作者: 鏡月兒    時間: 2016-7-2 01:28 PM

人對於看不見的事物往往沒有所謂的敬畏
直到發生才在後悔不該....
該慶幸你有朋友中懂這方面才能溝通

作者: kakadoku    時間: 2016-7-2 02:22 PM

小時候我家旁邊就是一整山的夜總會,因為很年紀小卻也不覺得有什麼可怕

但從小父母就提醒要對鬼神抱持尊敬的心態,因此雖然住夜總會旁邊卻也相安無事

因為小朋友總是會約一群跑跑跳跳的,當然整山的夜總會就是我們的遊樂園

你們沒有聽錯,我們一群小朋友都會去那邊探險,先在山邊的土地公廟(後來發現其實是地基主廟)
(地基主廟是另一個故事了,有機會再說給大家聽)

回到正題,我們要去墳墓山探險時,都會去地基主廟點香拜拜,然後在各拿一炷香在手上

每每經過一座墳墓都會恭敬的拜一拜,這時團隊裡的一個鐵齒的小朋友說話了

他說:拜什麼呀!不就是墳墓而已,緊張兮兮的~

我們回說:不要亂講話,小心晚上祂們去找你

他竟回說:來呀!我又不怕

之後我們便翻過小山頭到達山頂的一座公園繼續嬉戲,時至黃昏大家就回家了

晚上突然一通電話打過來,媽媽臉色越聽越凝重,後來轉過頭來問我說,你們下午跑去哪裡玩?

我便老實說我們跑去墳墓山玩!

媽媽如實的告知了電話的那頭,掛了電話告知我,今天跟我們出去的那個小男生回家後開始發燒

然後好像有點神智不清,去給醫生看也吃了退燒藥卻也不見好,所以他媽媽才打電話來問

現在好像要去宮廟問問看了~~~

後來便再也沒有聽說那個小男生的事情,我也沒再看過他

希望他還平安~~~

所以千萬不要鐵齒呀!

以上是真實故事,墳墓山在中和,所以,千萬不要不信邪!
作者: 濛濛細雨    時間: 2016-7-2 05:46 PM

你就不尊重她人   她為何要尊重你
人哪   不要鐵齒   白目   還蠢在那裡挑戰未知的東西
終究讓自己的白目惹禍上身了
這告訴我們要謹言慎行    禍從口出   管好自己的大嘴巴
作者: q0000000s23    時間: 2016-7-2 06:52 PM

雖然大多數人看不到!!但還是要學會尊重!!
作者: duckduke    時間: 2016-7-6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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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os0726    時間: 2016-7-6 08:00 PM

B是有修行的人,怎麼會隨便幫人開天眼.
這...不是鬧著玩的吧
天眼說開就開
這不好的因果恐怕B也有份
有修行的人,真的會這樣
作者: c81762    時間: 2016-7-13 05:13 PM

別鐵齒,就算不信也不要挑釁,當你真的信了也來不及了
作者: yushiwu1996    時間: 2016-7-13 06:22 PM

萬物都需要互相尊敬~你敬他一尺 他也會給你一丈
作者: fuyuko    時間: 2016-7-14 0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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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8899768    時間: 2016-7-14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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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un1990328    時間: 2016-7-15 11:27 AM

死者為大
不管有沒有無神論還是鬼神論
活著的人永遠沒有任何工具或是方法去探知死後的世界
不然也不會有靈異事件的出沒

也許活著的人在好奇死後的人
而死後的人也在觀察活著的人
也說不定
作者: mextpe    時間: 2016-7-15 02:54 PM

不論是對人 , 神明 , 靈體 , 動植物 , 都要尊重
作者: takeda20    時間: 2016-7-18 09:01 PM

就是不要不尊重,信不信倒還好
作者: cuteboy0229    時間: 2016-7-27 01:50 PM

出門在外不能口無遮攬

禍從口出啊
作者: hunter-01    時間: 2016-7-28 03:43 PM

其本上  好假啊  那女鬼如果會被幾張符檔下來  也沒什麼強的
但都可以干涉物理那麼強了  以只是一個青年人畫的符  也是檔不下來的
除非這個青年人從肚子裡就在練了  不然就是身後有神明是上位神明直屬弟子
在者就是得道等級的存在(要是這等級  那女鬼有多遠跑多遠  不然就是求轉幫忙來轉世了)
所以  改一改吧
作者: 單身交友    時間: 2016-7-28 04: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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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緋色光輝    時間: 2016-7-31 11:13 PM

嚴格來說台灣這麼多年了 哪個地方沒死過人 所以 對待亡者 麻煩請友善對待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對亡者不敬 肆意胡說 其實也算是對自己的不自重 你都故意讓自己陷入危機

哪來的自重呢? 聰明點就好了 人不犯鬼 鬼[基本]不犯人!
作者: w258357    時間: 2016-8-1 03:08 PM

真的~

有時候說話不要那麼鐵齒~


作者: add1023    時間: 2016-8-1 03:15 PM

沒錯,不尊重就無法得到尊重,而且這種話不管哪個地方,本來就很不恰當
作者: slater0823    時間: 2016-8-1 03:38 PM

很多事情本來就是要互相尊重,尤其是這種事情更不能開玩笑,C跟D真的是白目
作者: a84021360364    時間: 2016-8-1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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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074212    時間: 2016-8-1 05:52 PM

有夠北七
講一下就好了 硬要鐵齒
這樣中獎也是活該
作者: moneyislife123    時間: 2016-8-10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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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olmark01    時間: 2016-8-11 12:06 AM

沒錯,尊重很重要,不管相不相信另一個世界的東西,敬鬼神而遠之
作者: a9989789    時間: 2016-8-12 07:51 PM

很多事情本來就是要互相尊重,尤其是這種事情更不能開玩笑...
作者: w258357    時間: 2016-8-21 02:58 PM

做人真的不要太鐵齒~

看不到的~

不一定就代表沒有~
作者: wdvgy789    時間: 2016-8-21 03:21 PM

真的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阿

反正相信也不吃虧 不要太迷信就好
作者: liz60830    時間: 2016-8-21 03:54 PM

雖然最近我對鬼神很質疑~但還是存著尊重的心看待~
作者: jasoncheng_495    時間: 2016-8-21 04:01 PM

頗具教化意義,發人省思。
作者: ihatehumans    時間: 2016-8-21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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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key80025    時間: 2016-8-31 01:34 PM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何況人家還是女孩子
作者: leekuanyi    時間: 2016-8-31 01:55 PM

我還是用半信半疑的態度看待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8-31 02:02 PM

雖然很多人都說要尊重他人,可是永遠只把這個詞彙掛在嘴上,私底下仍然去挖人家醜聞秘辛,八卦談天或是揭人家瘡疤等一堆,人前跟人後差的非常多,人前對你好,人後桶你一刀都有。

而且這些人還認為說言論自由啊!我講的是事實又不是抹黑的你之類的垃圾話,當事人聽到都覺得很不舒服了,那些人還是視若無睹的繼續做?然後別人說她們壞話就大放厥詞的說你不尊重他們啊!過去的事情就算了何必再提之類的。

將心比心這句成語其實很多人都是嘴上說出來耍嘴皮子而已,你沒有痛過你怎麼知道那種感覺是什麼,大不了就是同情心誤以為將心比心而已。

對於生者或是死者都要給予尊重是做人最基本的禮貌吧!這些人真是自作自受,報應降臨後悔莫及。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8-31 03:20 PM

陳立軒君 發表於 2016-8-31 02:02 PM
雖然很多人都說要尊重他人,可是永遠只把這個詞彙掛在嘴上,私底下仍然去挖人家醜聞秘辛,八卦談天或是揭人 ...

大大說得很好,非常中肯!不論這故事是否是真的,文中強調的尊重很重要的一個元素正是大大所說的「將心比心」。如果想為對方著想,請以對方的角度看待和對待。很希望所有看完此文的大大們,不論修身養性什麼程度,都可以藉此反省自身是否會如此,有的話就改進,沒有就持續保持!
作者: sdwe8957    時間: 2016-9-4 0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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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jhs123456    時間: 2016-9-4 02:29 AM

對鬼神之事還是寧可信其有,尊重為上
作者: young20646    時間: 2016-9-4 07: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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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xp36    時間: 2016-9-4 02:29 PM

太鐵齒的後果,真是禍從口出
作者: al79418    時間: 2016-9-4 04:19 PM

好可怕 尊重還是很重要的
作者: gazette1314    時間: 2016-9-4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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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lesl41    時間: 2016-9-4 07:07 PM

傻眼!
光聽這轉訴 就覺得滿可怕了,更別說當事者了…
作者: 牛阿哞    時間: 2016-9-9 06:42 PM

禍重口出,自古不變,敬鬼神而遠之有時人就不要太白自

作者: virginia0630    時間: 2016-9-10 01:11 AM

同感,感覺交代得有點緊湊...代入感不太夠,最後真的是到每個地方都要心存善念尊敬重點是不要亂說話!
作者: kasim3120    時間: 2016-9-12 10:37 AM

真的要尊重,我沒看過任何靈異的事情,所以對靈異這種事情半信半疑
但是我基本上還是尊重的
作者: tomtsai88    時間: 2016-9-12 10:59 AM

覺得對任何事物都要給予尊重才好
作者: virginia0630    時間: 2016-9-13 01:32 AM

先不說軍中了,這種拿別人的遭遇開玩笑的事情還是別做得好...
白目到被教訓也是活該...
作者: s6321698    時間: 2016-9-13 01:08 PM

不管在面對任何了解或是不了解的事物面前

都應該保持著尊重態度去面對他

千萬別因一時的不相信而惹禍上身
作者: bassdude    時間: 2016-9-13 01:42 PM

信不信倒還好,就是不要不尊重
看不到的,不一定就代表沒有
作者: Shane0826    時間: 2016-9-13 02:08 PM

以前當兵時就有個同梯的要退伍了才中邪發瘋...
作者: smallsu1255    時間: 2016-9-13 11:53 PM

這樣說起來我信一半吧,另外一半不信...

我相信彼此尊重,死者為大就無法苟同,畢竟人都會死,

如果真的有飄,那麼害死我後就不怕我也是飄找他報仇?

更何況這世界上有多少暴君、黑社會、政客...他們害了多少人命,能善終?

如果真的有冤報冤有仇報仇,那個女鬼怎麼樣會找二個白目鐵齒開刀?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9-14 02:52 PM

本帖最後由 maniac0541 於 2016-9-14 02:54 PM 編輯
smallsu1255 發表於 2016-9-13 11:53 PM
這樣說起來我信一半吧,另外一半不信...

我相信彼此尊重,死者為大就無法苟同,畢竟人都會死,

大大其實說得也很有道理,一個想法分享給您一下。

這時候我們或許可以從女鬼的角度看,如果現在有兩個人在我們面前持續做出採到我們地雷區的事或是話,然後仍不顧勸阻依然故我持續如此,我們很有可能會氣到和他們吵架或是甚至打起來。現在換成兩位小屁孩經勸阻後仍持續踩女鬼的地雷,女鬼肯定會不爽,只是就是要看人家處理不爽的方式是什麼了,以這則故事來說就是索命。

另外大大提到說人死後也化為鬼魂,也可以找害死他的鬼魂報仇。大大的論點正確!不過在另一個世界會有修練等級之分,如果現在有兩個lvl.1的人,以常理來說不大會去找lvl.50的魔王單挑。而索命不見得是單純讓他們死掉就算了,但強迫他們的魂做什麼,小弟真的就不太清楚了。

人們時常說死者為大,大大所說的論點我也認為正確。這時換一個角度看這件事,因為人對鬼魂所知甚少,且依據陰間法律規定,鬼魂除了一些特定狀況下可以現身,不然胡亂嚇人會受罰,所以大多人不大會很直接地看到鬼魂的存在,甚至有些人終其一生都沒見過;另外不論是神或是魂,有時會做出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甚至有些不好的鬼魂會害人或是擁有所謂的超自然力量等等。因此讓人們對鬼神而敬之,所以這可能是人們說死者為大的原因吧。

暴君及大惡人能否善終?當然是不行囉!一定很多人想找他(們)報仇,這是肯定的。以秦國大將白起來說,昭王十四年白起以秦左更將軍的身份,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人。昭王三十四年又攻打魏國的華陽,斬首十三萬人,並且將趙國將領賈偃的部下,淹死二萬人在黃河中。昭王四十三年,攻打韓國的涇城,斬首五萬人。尤其在長平一役,坑殺了趙軍降卒四十萬人,斬首四十萬人。十分恐怖驚人。白起自戰國墮地獄,到隋朝時尚未出離(這期間大概800年)。對於罪大惡極的人死後,陰間會直接派人(應該是牛頭馬面)直接押入陰府受審、行刑。而受其殺害的人或許可以看得到他在受極大痛苦的場景,因此部分人的怨恨可以消。但是至於其他恨或傷仍未消之人,那壞人只能持續受苦到其傷害的人的傷都回復,恨都消除了,且惡人誠心悔過才能轉世投胎。

大大最後所說的問題,個人認為可能有三種狀況:
一、單純踩過紅線(踩到人家地雷)卻理直氣壯,簡言之就是白目屁屁加三級,例如:有人到墓地夜遊對死者不敬,像是亂拿人家供品吃、辱罵死者、或是尿在死著墓上等等不敬之事。
二、有些鬼魂專門害人,祂會挑陽氣弱的下手。至於為什麼要這麼做,可能是邪靈要修練,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詳細原因小弟不是很清楚。
三、前世冤親債主因為該員前世(或前幾世)曾傷害或殺害他(她)而造成死亡,死後就算經過一段時日想復仇之心不滅,造成無法投胎(要投胎必須對人世間的事情沒有掛礙了才能走),因此到陰間去告狀,經過陰間發給許可證,該鬼魂就可以對轉世的該員(可能是轉一世、兩世或以上)進行合法的復仇。

以上是個人的看法,不見得完全正確,也歡迎大大和其他朋友們一起討論!謝謝!
作者: pottimerci    時間: 2016-9-14 05:41 PM

真的是要互相尊重才不要帶來更大的傷害
作者: love742896    時間: 2016-9-14 08:18 PM

白目小孩 活該如此不是嗎
不信也不要亂說話阿
作者: gash00617    時間: 2016-9-14 09:18 PM

不要說了 我下個月出國就是訂了民宿阿
作者: greenrne    時間: 2016-9-14 0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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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gys4870    時間: 2016-9-15 12:00 AM

禍從口出 還是要更小心一點 這種東西就是敬祂三分
作者: smallsu1255    時間: 2016-9-15 01:45 AM

maniac0541 發表於 2016-9-14 02:52 PM
大大其實說得也很有道理,一個想法分享給您一下。

這時候我們或許可以從女鬼的角度看,如果現在有兩個人 ...

覺得你說的還蠻有道理的,只是那三種情況我覺得第一種比較有可能,白目多了...一定會給點教訓。
不過教訓也有比例原則的問題,不能因為別人講個幾句話就要人性命。

第二種,邪祟修練、索命扣魂之類的,我想應該是有的...不過目前不在討論範圍(畢竟太玄了)

第三種,冤親債主,這我就百思不得其解,正所謂因果就是有因有果,不能因為這個人前幾世的罪孽到這一世才償還,不是說時效性之類的,但是一人做事一人當,我不覺得「神」會允許讓冤親債主為了一個不是「自己」做的事情來索賠。

如果被人死了而變成的冤魂,那些魂該找誰報仇?指揮官?劊子手?...
白起或許殺戮過重,但也是戰爭使然,而國君的責任更大於將軍吧,將、兵都是國君徵派
用這點來想,其實白起也只是代罪,而最該負責的卻被略過

最後還是回到最初的一個觀念,相互尊重...
作者: 奈米ㄐ    時間: 2016-9-15 09:16 AM

宇宙萬物都是有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放尊重點準沒錯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9-16 10:29 AM

本帖最後由 maniac0541 於 2016-9-16 10:37 AM 編輯
smallsu1255 發表於 2016-9-15 01:45 AM
覺得你說的還蠻有道理的,只是那三種情況我覺得第一種比較有可能,白目多了...一定會給點教訓。
不過教訓 ...

真的很謝謝大大的分享,關於您的一些疑惑,小弟分享一點想法。

比例原則的部分,其實陰間律法也是有比例原則的,而至於該女鬼為何需以索命為代價?因為女鬼所做並非完全代表陰間律法,比較像是私刑,而該私刑的「比例」就依行刑者不同而異了。有些是背後咒罵兩句就走了;有些會故意惡整人,看到被惡整的嚇得屁滾尿流,怨氣就消了;當然也不乏取命的。

另外大大提到是國君派兵遣將攻打他國,而將士親赴前線殺人,國君亦有責任,其實不完全喔。舉個例子,今日我拿刀殺人,請問我是否犯罪?答案是不一定,因為要看拿刀殺人的「目的」為何?如果是心情不好,隨意見人就砍,肯定觸犯刑法;可是如果換成我的生命遭受歹徒威脅,我為了自保在情急之下殺死了他,否則就是我被殺死,這時如果我因自我防衛而殺之,就不大會受到刑罰,但有可能被說成防衛過當,不過這又是另一個話題了。所以概念就是執行者當時的心態為何,如果一心一意是好的,且也有特別交代下屬照顧受降人員,而下屬如果也依君主的命令執行,這時可免得罪刑就會比較多(多多少就要看當時情況而定了);那反之就一定會很慘了!

一般來說A無故冤殺B,B化作冤魂會去找A報仇;那換成如白起那樣的大將,眾B們要找誰?(大大想瞭解的應該是這樣吧?確認一下)這個說實話,小弟沒有很深入瞭解其實不大清楚,沒法回答大大,小弟說聲抱歉了!不過有兩個故事就先姑且看之一下:1. 某甲曾姦殺一女子小美,由於某甲僥倖躲過法律制裁,至今警方都仍未破案。在某次聚會上,某甲之友人提到因果報應的事,某甲因有醉意,就大喊說:「胡扯!哪有這種事,我以前姦殺女子,到現在還不是過得好好的!」這時所友人一陣寂靜。但就在當晚某甲熟睡之中,突然看見一滿鮮血的女子對他說:「終於找到你了!」於是某甲從此發瘋,並進入瘋人院。
2. (本論壇之故事)(親身經歷)真實影片不要亂抓來看

最後大大對於冤親債主有點疑惑,分享一點想法予您。其實人的靈魂可以看做是一團有ID(身份證字號)的形體,而這個ID永生不會變,但形體的樣子並不是固定(可以幻形,但能幻形種類越多,道行就必需越高),而前世冤親債主找的就是靈魂上的那組ID。大大說到「一人做事一人當」,這完全正確,只是大大提到的這個「人」,其實就是位於肉身下的那組靈魂ID,因為讓現在這世的肉體痛,身在肉身的靈魂也會感覺到痛楚。可以換成這樣看比較容易瞭解:肉身只是因為內在靈魂的命令而執行相應指令,所以真正「決定」做好事壞事的,是身體裡的靈魂。而神明是否會阻擋這事?原則上是不會的,因為因果報應其實是被「發現」,而非被「創造」的,這表示因果循環是世間的一個定律,因此眾神對此不會特別阻攔,除非有特別例外的情事。

以上是個人一點自身的想法和見解,希望能幫助大大和朋友們更瞭解!如果覺得有誤或不妥,歡迎再提出一起討論。


作者: loveakira8820    時間: 2016-9-16 01:12 PM

其實好像很多這種類似的事情一直在發生

只能說鐵齒的人在沒親身經歷之前都還是鐵齒
或許親身體會到了還會一直找別的理由解釋發生的事情

不管是和人還是和好兄弟   都要互相尊重才可以!
作者: gotrockman    時間: 2016-9-17 03:33 AM

其實我也挺鐵齒的,不過我很尊重不喜歡說有的沒得
作者: monkeyfred    時間: 2016-9-17 08: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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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9-17 10:16 AM

loveakira8820 發表於 2016-9-16 01:12 PM
其實好像很多這種類似的事情一直在發生

只能說鐵齒的人在沒親身經歷之前都還是鐵齒

大大其實說得很有道理,其實小弟的看法是,鐵齒就是一件事情從來沒遇過,無法完全體會該事件感受的一種現象。舉個例子:要和一位從來沒吃過蘋果的朋友解釋蘋果的香味、口感和味道,說得再厲害,沒吃過的朋友就算怎麼靠經驗和想像都不如直接請他吃一顆蘋果。
作者: maniac0541    時間: 2016-9-17 10:23 AM

greenrne 發表於 2016-9-14 09:47 PM
我認同版主說的"尊重"
這世界太大了 很多未知的事情都還在被發掘中
也許鬼神是抽象的

個人也同意大大所言,小弟的看法大致和您相同,小弟認為科學雖然「和過去比」已經很先進,但是仍有諸多事物仍無法證明,先別說宇宙,連我們一身六尺之軀都還沒辦法完全瞭解如何作用,就表示世間仍有許多事情現在「還」無法證明。所以就算朋友們不信鬼神,小弟也認為沒什麼關係,離開家,到了公眾的地方說話謹慎、尊重,就當作是對大自然和他人的尊重,如此別人多亦會尊重之。
作者: nicolas73    時間: 2016-9-17 10:45 AM

我們跟另一個世界的靈體彼此是需要互相尊重的~這樣才能相安無事阿!!
作者: 二十塊    時間: 2016-9-17 1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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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gshec    時間: 2016-9-17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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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llsu1255    時間: 2016-9-19 06:10 PM

maniac0541 發表於 2016-9-16 10:29 AM
真的很謝謝大大的分享,關於您的一些疑惑,小弟分享一點想法。

比例原則的部分,其實陰間律法也是有比例 ...

說的很好,我受益良多思考了一些事情。

比例原則那個也算是「人性」的一種,基本上我覺得那就是一種平衡,鬼動用私刑害死陽世間的人,那陰間也應該會收他,如同陽世我因為被偷竊所以打死小偷一樣,這都是超過那條界線。

如果對文中的想法更偏激一點,今天有冤念不去找當初的兇手,在這邊找軟柿子掐,這也太...

說是報仇有冤念,但也頂多是留戀人世對不合自己心意的事件報復,基本上這種情況我是不會自找麻煩,不管陰間還是陽世都有許多這種人/鬼。

但是做出這種損陰德的事情還沒有被抓走...這點才是讓我不解的地方。

第二點,國君下的命令才是最關鍵的,畢竟人不會無緣無故去大規模戰爭的,不管被侵犯還是侵犯人都是戰爭,都是國君所下達的指令,而將兵才是沒有選擇的那邊。

將軍的心性國君應該清楚,而士兵的行為將軍應該負責,所以一層接一層,當將軍心性嗜殺時派他出去的國軍就該擔起最大的責任,從這點來看當初那些被坑殺的應該找國君,而不是找將軍。

你提出的故事我覺得第一點蠻真實的,這很合乎道理,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第二點論壇故事就有點危言聳聽,我之前有看過也有留言。
「第一.不是你做的,第二不是你指使的,第三不是你贊助的...
看多這種片會潛移默化自己的性格,但對於會發生靈異事件嘛
可能你虧心事做多,或是最近有損陰德之類,被警告了?」

最一個ID來說可信度蠻高,我也聽過許多類似的,但總覺得這不是絕對的,
就我的經驗來說,我做壞(有損良心)的事情,當下本身或許沒有什麼感覺,
可是過一陣子就會羞恥、懺悔、反省,這應該才是靈(良心)給予的機制,
但我因為這組ID被自己沒做過的事情負責,就這點是否也有些不正常...

用現在的體制來說,你身分證ID與卡是繼承另外一個人,然後當你出生就要背負那個人的欠債?!
就算你這輩子再怎麼努力工作賺到不少錢,被前一個人的債主找到就要全部沒收...怎麼想怎麼怪。
作者: 風刀夜魔    時間: 2016-9-19 11:40 PM

人不要太鐵齒,應該敬鬼神而遠之
作者: mvet33ah    時間: 2016-9-21 03:27 AM

感覺只是純粹太倒楣 閒聊被聽到
作者: a0910460690    時間: 2016-9-27 0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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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90147mok    時間: 2016-9-27 10:39 PM

真的很嘴硬,何必把話說死讓場面僵持不下呢,當下馬上道歉不就沒有後來衍生的事端了嗎
作者: 綠巨人玉米粒    時間: 2016-9-27 11:37 PM

人都要尊重了  更何況是鬼
尊重是最重要的
作者: may227383    時間: 2016-9-28 01:17 AM

這就是一個寧可性其有的概念!!
有時候對於未知的事

或許有很多的疑問,但仍需有基本的尊重~
作者: vul54fm06    時間: 2016-10-4 05:00 PM

有時候真的次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阿...
禍從口出!!!
作者: whale0000    時間: 2016-10-4 07:06 PM

其實 互相尊重是基本的

這個層面一定要做到啊

不然遇到這種事 也不能怪誰了 @@"  
作者: KILLPOWER    時間: 2016-10-4 07:31 PM

恩 先尊重別人 別人才會尊重妳............
作者: 9cowba    時間: 2016-10-4 08:10 PM

好恐怖喔! 話還是不要亂說比較好 願自己能夠警惕
作者: erp123456    時間: 2016-10-5 11:36 AM

在軍中還是不要亂說話,

平安退伍最重要。
作者: s6321698    時間: 2016-10-5 12:42 PM

不管到任何地方還是國外 都會有一定的風俗禁忌
別認為跟自己的信仰無關 或是不相信神鬼之類的 就不會發生任何事
都還是得去尊重 別到時候真的出事了才認錯 已經為時已晚
作者: tadd0625123    時間: 2016-10-5 01:52 PM

就算是不相信 至少也有要該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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